鼓励市场拓展 企业“走出去”也有补助
《意见》从拓展销售渠道、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等角度制定了成体系的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的措施。未来三年,成都企业“走出去”享有多项政策利好:企业参加知名专业展会,或者行业商(协)会等组织成都名优产品展销、供需对接、产业合作、设计大赛等活动,均可得到不同程度补助。在网络销售方面,《意见》提出,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上缴税金增幅达到10%的企业,按年度网络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意见》明确,对纳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者20万元奖励。同时,成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将对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针对企业转型升级、扩大产能等方面给予项目补助。
突破要素瓶颈 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也可用于发展工业
为支持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明确,单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0万元。工业集中发展区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园区内管线、机房、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并达到“可多企业共享并自由选择通信业务经营者”要求的,按通信基础设施投入的5%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
支持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用于发展工业,是《意见》提出的重要举措。在合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企业不仅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无污染轻工业和其他有经济社会效益的环保节能型项目,还将在按期建设、投产达产后获得相应补助。此外,《意见》还主要涉及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企业用电用气保障、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不同方面均有资金补助。
据悉,下一步,成都市经信委将会同成都市财政局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结合工业经济发展重点,逐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资金预算和侧重方向;各区(市)县将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制定出台相应政策。为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成都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优化下一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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