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近日联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推动福建省机器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福建省实现一批机器人、高精度传感器、智能化仪表和光学仪器的自主开发,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企业,创建2个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2个产业化示范基地。
福建省将围绕重点产业集群高温、高压、有毒、易爆、恶臭、高粉尘等有害环境和繁重作业,集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搬运、装配、焊接、涂装等专用机器人及自动导引小车,自主研发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低功耗、低成本的传感器和智能化仪器仪表中高端新产品。
福建省将加速推进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结合机器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技术发展状况,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高于50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对列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计划项目购置的先进技术设备,由省工商发展资金按购置费的5%优先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我省企业研制的首台(套)智能装备,经认定后,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在省内相关工程或企业中使用,并由省工商发展资金按国内首台(套)销售或合同金额的60%、省内首台(套)销售或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