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初稿),确定了城市再生水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今后城市再生水将主要用于工业冷却及工艺、城市绿化、道路保洁、居民冲厕、车辆冲洗、河道景观、再生水源热泵等用途。通过节水减排,青岛从根本上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解决城市缺水难题,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打好基础。
青岛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现状
青岛市是我国缺水最严重的城市之一,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约29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青岛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再生水利用政策法规建设、规划编制、课题研究、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为推动城市再生水的推广利用、强化对再生水的规范化管理,2003年青岛市人民政府以第163号政府令公布实施了《青岛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2003年编制实施了《青岛市中水利用规划(2001年~2020年)》。2006年发布实施了青岛市地方标准《城市再生水工程设施验收规范》。2008年重新修订的《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将再生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范畴,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设施并使用再生水,同时规定再生水利用工程设施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审核。目前,该项事项已被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这些法规、规划和标准的编制实施,为青岛市依法加强再生水利用工程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青岛市的再生水利用工作已经实现了单体再生水和集中再生水双管齐下、规模利用的局面。目前,青岛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25%,再生水主要应用于工业冷却和工艺、绿化、保洁、冲厕、洗车、基建、河道景观、再生水源热泵等方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
青岛市再生水工程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青岛市在再生水利用方面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为原水的集中再生水工程项目;二是以企业单位或居民小区内部自产污水为原水的单体再生水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