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下称“《通知》”)。水污染治理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环境监测仪器、清洁生产设备和环保材料与药剂共七类环保设备可申报。
按照《通知》要求,申报设备必须属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重点的设备和产品。优先鼓励发展污染控制与资源再生利用相结合的设备、废气废物处理与节能相结合设备、能适应更严格排放标准的环保设备、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设备、城市化进程所急需的重点环保设备和产品;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满足当前节能减排重点需求的设备和产品;满足环保治理要求,效果比较明显,有可靠运行实践的产品;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能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产品;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环保市场重点需求,有比较广阔发展前景的设备和产品。推荐内容需要包括,环保设备(产品)名称和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目前产品研制、生产及使用情况、当前鼓励发展的理由和设备(产品)的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