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科技部高新司、工信部装备司、发改委产业协调司3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总结验收工作。受制于相关车型售价较高、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无法及时跟进等因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全国最新推广量不足10万辆,远低于“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10%”的目标。
专家表示,即便按照全国推广量目前达到10万辆的乐观估计,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也仅仅占到汽车市场规模的0.042%。
对于验收内容和形式,上述通知指出,主要针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逐一考核评估实施效果。采取实地核查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四部委将于12月中下旬组成验收组分赴试点城市进行实地考核。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的办公厅此前曾发文联合要求:“年度末,对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总结。对未能通过年终考评的试点城市,或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
早在2009年,四部委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6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接受采访时说,尽管官方数据需要在验收工作完成后才能出炉,但根据最近调研,一些试点城市的计划定得有点“冒”,实际推广量和预期目标可能会存在一定差距。
“在公共服务领域,目前深圳、杭州、长沙等地推广工作做得不错,唐山、呼和浩特、济南、成都等地这几年的推广工作不是太顺利。”王秉刚举例说,“一些地区不具备发展本土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基础,但又不愿意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引进外地的成熟车型,因此推广量上不去。比如一些试点地区要求,外地车型必须配套本地厂家生产的电池才能示范运行,又如优惠政策只给本地企业不给外地企业。我们要求地方予以纠正。”
在私人购车领域,王秉刚认为,深圳、合肥走在前列,北京今年来略有起色,但杭州等地的推广情况不太理想,主要是部分试点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吸引消费者的成熟车型。王秉刚建议,其他试点城市可借鉴合肥经验,由江淮等新能源车企在员工内部率先推广私人用车,并通过口碑效应推广到其他居民。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上述专家表示,若要完成“十二五”目标,未来三年的销量必须较当前增加4倍以上。
上述官员表示,新能源汽车发展目前仍处于示范运行阶段,2015年要达到50万辆的产销量目标“非常艰巨,还要大力推动规划的落实”。其中就包括上述规划提出但尚未制定细则或尚未全国铺开的: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