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轮胎标签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刚从“特保案”中解脱出来的中国轮胎业的重重一击。自11月1日起,“欧盟轮胎标签法”EC1222/2009正式实施,2012年7月1日后新生产的乘用车、厢式货车、卡车和公共汽车的轮胎,以及从当年11月1日起在欧盟国家出售的,将必须进行分类,并贴上燃油效率、湿地附着力和噪声性能的标签。
按照法案要求,根据燃油效率和湿地附着力,将轮胎分为A—G七个等级,A代表性能最高,G代表性能最差。中国轮胎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基本处于E、F级水平,而欧盟已成为中国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标签法的实施将对我国出口欧盟的轮胎造成极大影响。
假如说“轮胎特保案”是对所有中国产轮胎“一视同仁”进行整体打击的话,那么,“欧盟轮胎标签法”则是重点打击中国的低档次轮胎,小型轮胎企业将感受到更加严峻的生存压力。
大企业常态化创新应“万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企业普遍能够达到“欧盟标签法案”的要求,双星轮胎积极创新升级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出口欧盟的100多个规格半钢轿车子午线轮胎已全部通过C级以上标准。
而实际上,欧盟市场是双星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近两年来双星半钢轿车子午线轮胎60%出口欧盟市场。面对新形势,双星轮胎抓住机遇,针对欧盟轮胎的相关新法规,不断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提升轮胎自主研发技术水平,把工作重点放在高档产品研发和生产上,新推出双星彩色轮胎、泥地胎、雪地胎、宽断面轮胎等高端新产品,先后获得国际市场认可,18寸到22寸以上规格宽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双星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等高端产品顺利通过欧盟标准检测和认证。
同时,双星轮胎还从轮胎配方、设计、质量管理等多方入手,加速技术升级,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项目的检测平台,并从生产工艺上改进技术和积极提高产品环保性能,100多个规格的轮胎完全达到欧盟轮胎出口标准。
低端轮胎企业不堪重击
过去十年间,尤其在本世纪初期轮胎产业整体面临较好局面的背景下,胶南、胶州、平度等地都有数量可观的轮胎企业,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美洲和东南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特保案”的洗礼,青岛轮胎小企业进入“冷秋”,而“欧盟标签法”带来的则是“寒冬”。
据业内人士透露,已经有多家轮胎企业不堪冲击,宣布破产,胶南一家轮胎企业的业务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已经停产一个月了,公司的出口部长时间没有订单,无法正常运营。”这是外贸出口型轮胎企业现状的真实写照。欧盟标签法的实施,促使这些低端轮胎企业难以走出阴霾。
当然尚有一些企业没有一败涂地,这些小型轮胎企业一直走中高端路线,在这次冲击中,“受伤”不是那么的惨重,“我们生产的产品一直是达到C级,现在部分型号的产品的标签已经送去做了,相信很快就能做好,虽然就目前来说,法案自11月1日起就实施,时间有些紧急,但相信这几个月过后,能有转机。”东营一家轮胎企业青岛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不难发现,“欧盟标签法案”促使青岛轮胎行业新的整合,对于低端轮胎企业来说是新一轮的淘汰,而对于一直走中高端路线的企业来说,挫折是暂时的,进一步升级之后会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