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分析了能源科技发展形势,以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规划能源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用无限的科技力量解决有限能源和资源的约束,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开发、转化和利用的效率,充分运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变革。
按照能源生产与供应产业链中技术的相近和相关性,《规划》划分了4个重点技术领域:勘探与开采技术、加工与转化技术、发电与输配电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并将“提效优先”的原则贯穿至各重点技术领域的规划与实施之中。
根据能源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规划》明确了2011年至2015年能源科技的发展目标,在上述4个重点技术领域中确定了19个能源应用技术和工程示范重大专项,制定了实现发展目标的技术路线图,并针对重大专项中需要突破的关键技术,规划了37项重大技术研究、24项重大技术装备、34项重大示范工程和36个技术创新平台。此外,《规划》还提出了建立“四位一体”国家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的极想及具体保障措施。
《规划》将已具备一定基础并在“十二五”期间能够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科技工作作为主要先务,同时部署了未来10年有望取得突破的重大前沿科技项目,如700℃超超临界机组、高温高强度材料、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示范工程、大规模储能等。对于难以在2020年之前实现商业化应用的前瞻性技术及其基础研究工作,如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等,已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予以体现,本规划不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