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发展的提案》的答复中了解到,公共交通和出租车领域将是深圳示范推广工作的一个重点,根据示范推广方案,深圳自2009年到2012年将共计示范推广4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09年至2010年850辆,2011年930辆,2012年2220辆。示范推广出租车2500辆,其中2009年至2010年100辆,2011年1000辆,2012年1400辆。截至目前,730辆混合动力公交大巴、50辆纯电动出租车相继投入了示范运营(行)。
深圳市发改委在提案回复中表示,深圳正在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发展规划,规划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发挥深圳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集群优势,特别是长安标致项目落户深圳,将使深圳初步形成东、西两个汽车产业基地。
与此同时,在汽车产业整体发展的基础上,深圳也将重点打造年产值800—1000亿元的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实现20万辆新能源汽车整车、6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的产能规模,建立2—3个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测试中心,使深圳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与关键零部件研发、测试、制造中心之一。
纯电动汽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据了解, 去年6月深圳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五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之一。按照相关原则,深圳组织编制《深圳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助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7月5日通过了财政部、科技部专家论证会评审。
深圳发改委表示,在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方面,地方财政补助采取递减机制,按销售量逐步减少补助,政府补助不超过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差价。其中,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首批1万辆按2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第二批1万辆按15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剩余部分按1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高补助3万元/辆。
而对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超过30千瓦时的部分,前2000辆按2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后1000辆按15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纯电动最高补助6万元/辆。
此外,深圳还对动力电池回收给予补助。深圳发改委表示,对动力电池实施强制性回收,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建立回收资金专户,自销售收入中每辆车提取600元,地方财政给予每辆车一次性动力电池回收补助300元,共同纳入动力电池回收资金,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明年住宅区5%停车位配充电桩
根据提案回复内容介绍,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深圳先后编制了《深圳市新能源公交场站近期建设计划》、《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实施方案(2009-2012)》,规划建设22200个各类公交、公共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深圳全市已有30座充电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公交充电站25座。位于住宅小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政府物业的2329个充电桩正在抓紧施工,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计划到2012年底,实现现有住宅区停车场5%、社会公共停车场10%的停车位配置充电桩的目标。”深圳发改委表示,为确实落实上述规划,在去年9月份,深圳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住宅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通告》,明确将在全市所有住宅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分批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与此同时,深圳还在探索充电桩配置比例纳入新建物业的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