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业内称其为“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这种节能模式于20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正式引入我国,截止目前已进入中国十余年之久,在这十余年间,我国的节能减排事业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现在的国家大力扶植。这期间可以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
群雄并起 表象之下问题凸显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后,我国的EMC服务正式进入了它的黄金时期。很多原来只销售节能设备的公司,纷纷看准这块“肥肉”,蜂拥而至的做起了EMC项目。一时间,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仅北京地区就由原来的几十家猛增至千家。
但问题也就此凸显,国内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实力不足,接到订单后无力持续运行,设备质量不过关,节能效果难以达到当初承诺的标准,这就给节能服务公司这一群体在节能市场中的发展带来了影响。有些公司甚至恶意比拼价格,搅乱市场秩序,节能服务公司逐渐失去客户的信任,未来的路越走越窄。
大浪淘沙 实力决定成败
“其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节能服务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很高,雄厚的资金支持只是做好项目的一个方面,更多的是要依靠节能产品的质量和节能服务公司优质的服务。只有依靠这两点再配合资金支持才能够有效的支持EMC项目的实施。现在很多公司只单纯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