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本次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川、贵州等6个省、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18种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的电源安全性、保护联结电路、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电源适应能力/电源适应性、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颜色、接线、防护、功能、连续运行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川、贵州等6个省、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18种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