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承办的能源行业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这四个标准化委员会的成立,将对电力工业的发展,以及电力企业走出去起到推动作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成立的四个能源行业标准化委员会分别为: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火电和电网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这四个行业标准化委员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统一管理。
标准化工作意义重大
“标准化工作是能源行业的重要基础,标准化工作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汪建平在大会上强调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能源行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已有的能源行业标准超过了4800多条。作为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后于2009年2月颁布了《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标准化管理规定,并且根据能源行业的行业特点,明确了电力规划总院等14个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2010年4月,批复筹建了18个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后,一直重视标准化的工作。”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李冶表示,“在国家标准委的支持下,我们筹划了能源行业的新标准,这将极大的推动能源行业标准化的发展。”
在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标准的发展历程之后,李冶表示,尽管我国能源行业已有了比较完善的行业标准,但是,随着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以及智能电网等新兴能源产业出现,现有的行业标准已不能适应电力行业发展需求。
“我们原有标准已经比较完善的,还是会延续下去。目前制定的新标准,主要是针对新型、暂无标准的能源产业。”李冶表示,“很多新兴领域,比如说煤制油、煤制气、生物燃料等,都需要行业标准的制定。”
针对刚刚成立的四个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李冶强调要在原有标准化体系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科学的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加大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并且要提高制定标准的水平,为电力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和支持。
“我国电力技术发展很快,2010年,哈尔滨电气、东方电气以及上海电气三大制造商的订单中有20%是国外订单,这就要求我们的电力行业标准要尽快地跟上电力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趋势吻合,推动电力企业走出去。“李冶在会上强调。
全面梳理是工作重点
“我认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要对标准化体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制定好标准的规划工作。”汪建平在大会上表示。
目前在我国的电力行业标准中,存在着标准化管理层次较多、各标准化委员会之间的界限不清楚,缺乏协调等问题,尤其是标准化管理体制的落后导致了行业标准落后,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提高标准的编制水平,要按照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等要求,在标准工作中及时反映电力工业不断涌现的新技术,以维持标准技术的生命力。”汪建平说。
针对长期以来信息反馈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缺失,汪建平还建议,要重视标准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标准化委员会的制度以及能力建设,重视信息反馈,充分发挥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作用,使之成为标准使用者、编制者,以及标准化委员会之间的沟通渠道。
标准修改时机很重要
“根据相关数据,国际标准越来越多,而国内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及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越来越少。”电力规划总院信息中心主任王聪生在会上表示了自己的担心,“这说明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出现了一定的滞后。”
目前我国的标准制定已经远远落后于实际要求,有超过1/4的标准已经超过了10年未做修改,有2/3的标准已经超过5年未做变更,并且存在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编写规则上不一致的问题。
“而标准制定最佳时机是在技术初创期的2/3的时间点到技术发展前期的1/3的时间段内,而标准的修订间隔对于发展中的产业而言最好是2-3年,成熟产业的标准修订间隔是4-6年。“王聪生介绍。
针对这种局面,王聪生认为,除了要梳理和完善原有的行业标准之外,还要在标准的编制标准上加以重视。由于工程类编制标准有其特殊性,所以如何协调工程类的编制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不同,是新成立的标准化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标准化委员会自身的建设也很重要,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要加强标准化知识的学习,要不断地开阔自己的视野。”王聪生对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也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