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正成为我国节能减排的“排头兵”。2009年与2005年相比,中央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85%,化学需氧量减少33.04%,提前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参加节能减排考核的190户中央企业,其节能目标为2675.75万吨,到2009年底,实际完成了4139.38万吨,完成考核目标的154.7%。
节能减排,是“十一五”规划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中央企业始终明确,必须主动承担起节能减排的重任,发挥示范作用。为确保中央企业完成任务,国资委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中央企业如果节能减排做得不好,或者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故,即使利润再高,考核时也可能面临降级。
中央企业率先向自己“动手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十一五”前4年,中央发电企业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2644.3万千瓦,占“十一五”全国关停目标的52%。与此同时,中央企业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在科技创新中推进节能减排,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中国铝业自主研发的新型结构电解槽在运行中,每吨铝节电600多千瓦时。华电集团建立的国内目前最大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与燃煤火电机组相比,二氧化硫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接近于零,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一半以上。
节能减排的过程,也是中央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央企业大力推进资源利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实现产业链循环,不断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在中煤能源集团,人们会发现一条“煤炭开采—洗选—矸石发电—建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年利用煤矸石煤泥440万吨、粉煤灰炉渣13万吨,矿井水利用率超过70%。
中央企业在自身节能减排的同时,还积极服务全社会的节能减排。累计对2743家企业开展了节能诊断、节能培训等一条龙节能服务。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在11个地市完成污染处理总量4.7亿吨,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12.1万吨,并成功引进全球最先进的湖泊治理技术开展了太湖蓝藻治理。中国二重投入7165万元研发国家鼓励的风电发电、超超临界发电等高效低耗产品,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