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9日-21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我们认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短期对电网收入增厚作用有限,长期效用会提升。1)我国年用电量约3.6亿-4亿kwh,居民用电占13%左右。由于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低,电网收入中来自居民用电的比例要小于13%。2)阶梯电价中,超过基准电量的部分才征收较高电价,基准电量部分的电价保持稳定。3)电力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高度相关。我国居民用电一直保持年均10%以上增长,未来居民用电在我国电力消费结构中占比将逐步提升。4)伴随整体用电水平的提升,长期内,阶梯电价间的差异会增大。
此外,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助于推动电网加快相关设备投入、确保脱硫加价的落实,以及增强电企投资能力。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脱硫成本增加(火电企业安装脱硫装置,上网电价增加0.015元/kwh)、居民用户电表改造和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等项支出。阶梯电价的实施将促进电网加快推动“一户一表”的城网改造工作,电网现金流的改善也有助于确保脱硫加价的落实。
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引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因为这种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