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是: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2009年度进口铁矿石总量应达到100万吨以上。一个企业给予一个资质,一个海关代码;大型集团公司,一个资质两个海关代码,过渡期至2010年12月31日。专家认为,这就杜绝了多家贸易企业挂靠在同一公司倒卖矿石的情况。
中国钢铁行业真的“坐不住”了。在三大巨头频频施压,长协模式岌岌可危的最后关头,中方开始重拳出击,希望通过对内整顿铁矿石市场秩序来扭转不利局面。
近日,中钢协和五矿商会在河南大厦联合召开了“规范铁矿石市场秩序联合会议”。参加会议的是112家有进口资质的钢铁企业和贸易商。由于是内部会议,除了2日见诸报端的“明确2009年从事进口铁矿石业务总量低于100万吨的进口商将被取消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信息外,会议其他更重要的内容讳莫如深。4月5日,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权威人士,获悉了会议的详细内容。
据了解,这次闭门会议的主题非常明确,宣布并通过了包括《2010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实施细则》、《进口铁矿石合同定期上报登记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规定》在内的三个行业自律性文件。据权威人士称,上述文件经过了中钢协和五矿商会长达半年的反复磋商,3月12日已经将正式文件上报商务部,会员企业审议表决通过后将正式实施。
就在会议召开的当天,全球第四大钢铁生产商韩国浦项钢铁表示,已经“初步”同意4月-6月以每吨100-105美元的价格从巴西淡水河谷进口铁矿石。按照目前的进展来看,亚洲其他钢厂防线正在一步步被三大矿山击破。
上述人士向《经济参考报》透露,比起之前的框架型自律公约,上述三个文件更具操作性。特别是在企业资质标准方面将做出新的修订,此外,在《进口铁矿石合同定期上报登记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规定》中明确,中钢协和五矿商会将成立进口铁矿石商务联合办公室。受商务部指导并对铁矿石合同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进行统计整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自律规定通报和处罚。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2010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简称《标准》)中,首先要求企业注册标准应达到5000万以上,钢铁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其次,2009年度海关统计进口铁矿石总量应达到100万吨(含100万吨)以上企业,一个企业给予一个资质,一个海关代码,大型集团公司(海关统计年进口铁矿石进口量达1000万吨以上),一个资质两个海关代码,过渡期至2010年12月31日。
“这就杜绝了多家贸易企业挂靠在同一公司和钢铁企业下属公司倒卖矿石的情况。”上述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据了解,在此前多年内,因为手握“协议矿”,一些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钢铁企业下属公司经常会利用资质的便利,从事铁矿石贸易,一边低价进口铁矿石再转手高价倒卖给那些没有长期协议资格的企业。
为了鼓励贸易和钢铁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标准》中规定,如果下属企业和母公司不在统一省区,且企业2009年到2010年连续两年海关登记备案进口量超过100万吨,2011年元月以后仍然保留进口代码。
此外,《标准》中还特别规定,对于一些投资境外铁矿石资源的国内企业,将按其境外投资铁矿石获得的资源量来核定其进口总量,对核定的进口总量给予发放进口许可证,并通过规定单一国别单一矿山对其进口渠道进行控制。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实施细则》规定,铁矿石进口代理费标准将按照铁矿石离岸价收取。如被代理方是协会商会会员企业,代理方将收取小于等于3%代理费,不是会员企业则收取小于等于5%的代理费,同时要明确被代理方铁矿石必须自用,严禁流入市场。
我的钢铁网咨询总监徐向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选择在这个关键节点出台三个文件,可能也是期望发出一个强硬的声音,通过对内整顿为谈判获取主动。但是,这次重拳出击中,却仍以行业自律形式发布,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和处罚政策支持,在推行起来恐怕还将有很多困难,后期效果有待观察。
据了解,与以往谈判由宝钢作为中方代表不同,今年的铁矿石谈判小组由宝钢、武钢、鞍钢、首钢四家钢企组成,中钢协总体协调,从2009年11月起进行了多轮谈判。目前最大的难题是三大矿山已经向中国钢企发出最后通牒,而中国对内整顿效果和钢企两个月的库存量可能成为最后和三大矿山博弈的两张“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