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国现代医药物流业方兴未艾,各大商业公司在新医改和国家振兴物流计划的背景下,抢滩枢纽城市,进行全国性的布局。为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国家也将现代医药物流纳入到对未来药品配送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现代医药物流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不论是标准和条件,还是规划和管理上都还没有形成体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此,要推动我国现代医药物流业的发展,还需要国家从标准、政策等方面给予引导与支持。
一、尽快出台现代医药物流的国家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现代医药物流标准,商业企业在进行现代物流的建设中通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各级政府在制定现代医药物流的试点和基本药物招标中也无章可循。各省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虽然有现代医药物流的要求,但是标准不统一,使得评选的结果大相径庭。一些不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声称拥有现代医药物流能力,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招标时就难以甄别和区分。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对现代医药物流提出明确的定义,在用地、产权、设施设备,库房面积和高度,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要求。
二、建立现代医药物流的分级标准
现代医药物流能力反映的是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存贮能力、订单处理水平、药品分拣和配送速度、对医疗机构订单的响应速度和配送质量。我国目前有医药经营企业1.3万余家,由于各地医药物流发展不平衡,只制定一个标准难以符合实际,建立现代医药物流的分级标准可能更为科学。通过合理分级,明确每一级别的标准以及可以享有的权利,如规定只有哪一级别的企业才有资格进行基本药物的配送或者承担国家的药物储备等。建立现代医药物流的分级标准,还可以使企业在物流投资上量力而行,在逐步改善医药物流水平的同时,减少投入风险。
三、将现代医药物流作为药品配送的基本条件
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承担基本药物的配送任务,在保障及时供应的同时,还能有效降低基本药物的配送成本,从而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推广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可以鼓励全国性大型商业公司和区域龙头商业企业,建设具有现代物流条件的库房,带动全国和区域医药物流业的发展。
四、现代医药物流需要政策上的支持和引导
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可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升级。现代医药物流的建设投入高、回报低,使得很多企业在营销、产品和物流的投资上有所取舍。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有助于各地改善医药物流发展环境,保障药品供应。如河南省在2010年的基本药物招标中就明确规定,“现代物流医药企业加1分、具有WMS(仓储管理系统)系统加2分、具有WCS系统加1分、具有TMS系统加1分”;山东省则选择了省内18家药企作为“第一批药品现代物流试点企业”,获得试点资格的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政策优惠;广东省开始进行“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申报的试点,只有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企才能考虑授予第三方医药物流的资格等。
同时,鼓励医药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明确规定,“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整合”。可见,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不仅是保障基本药物供应的要求,更是未来国家医药产业调整的方向。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实事求是地从省内医疗机构的多少、分布,从配送商业的能力、网络等方面出发,大胆保留最精简的配送商,加快改革进程,可以通过宏观调控,从政策上保证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大型商业企业的配送主导地位,鼓励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配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