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表决通过了《
食品安全法》,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国务院正在抓紧制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计划与该法同日同步实施。热烈祝贺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食品安全法》。
五年磨一剑。从2004年开始着手立法工作,到2007年12月“食品安全法草案”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审,到2008年8月的二审和10月的三审,直至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草案从酝酿到诞生历时5年,历经13次立法调研,征求了近万条社会意见。
《食品安全法》的诞生,关系到13亿人民的生命健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对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法律保障,必将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将推动我国食品安全进入到更高发展阶段,也将推动我国食品工业驶入新的快车道。
《食品安全法》更加科学完善
《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此法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为我国食品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奠定了法制基础。
针对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现状,《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在总结“三鹿事件”教训的基础上,《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要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严禁往食品里添加目录以外的物质。
《食品安全法》还就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保健食品、食品广告等的监管作了规定。此外,《食品安全法》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