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广州为外来工量身定做的医保新政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广州在制度上正式实现全民医保。“病者有其医”,这是继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之后,广州社保体系在框架内的又一次自我完善。至此,广州的社保政策不再有“被遗忘的角落”。广州市劳动社保局局长崔仁泉近日在接受本报专访时透露,广州社保已经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正在向人员上的全覆盖全力迈进,到2011年,广州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08年8月,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惠民66条”实施一年之际,“补充17条”应运而生,以社保为重头的各项民生政策以“井喷”之势接踵而至。“补充17条”出台至今1年整,市委、市政府与市民的“民生之约”已经件件落到实处。仅社保方面,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广州市陆续出台和正式实施的社保政策就有15项。
进入全民医保时代的广州,城镇职工有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城镇居民有居民医保,农民有合作医疗,外来从业人员有外来从业人员医保。享有全民养老的广州城镇职工、城市老年居民、农转居人员、被征地农民、农场原住民等“三类”人员、农村人口都能领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据悉,“补充17条”一次拍板敲定102亿元财政支出,其中65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崔仁泉坦言,“最花钱的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他表示,城镇居民医保推进顺利,截至2009年6月底,全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达167万人;今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加快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