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同步实施。这是青海省大病医疗保险运行机制的又一次改革创新。
12月25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大厅里热闹异常,来自西宁市的61岁老人苏剑英领到了1.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补偿金。今年11月,他的妻子患腹壁疝在青海红十字医院治疗花费四万六千余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一万九千余元,自费两万七千余元,根据大病医疗保险补偿相关政策,他又领取了近一万七千元。自主研发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成功在省内8家主要大型医疗机构上线,率先在全国实现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线。
医改是关系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为提高大病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青海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同步实施。这是青海省大病医疗保险运行机制的又一次改革创新。
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积极参与到我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中,认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定,全力准备投标工作,顺利于11月5日中标青海省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第一标段,12月1日正式启动补偿工作,截至12月25日已累计补偿82人次,补偿金额达53万元。创造了三个第一:一是在全国第一家实现省级统筹,不搞试点,一次性推开;二是报销比例高达80% ,高出指导意见30个百分点;三是实现全国第一家信息系统上线。率先创出了适合青海地区独有的“青海模式”。
这个系统的正式上线,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大病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青海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向“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