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财政部公布了由该部和科技部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详细信息见“混合动力汽车获国家大力推广,每车最高补5万元”。
能源紧缺,世界各国都逐渐认识到这一点,并不断推出节能的政策,大力开发节能汽车就是其中的一项,中国在几年前就开始推行节能减排,而对于节能汽车的开发也大力支持。但是,节能汽车一直都因为价高而推广不开,好东西被迫藏于深闺。
此次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每辆车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这是一件好事,既充分利用了之前花大力气开发的节能汽车,又能充分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只是该办法对于及节能汽车的补助,只限于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范围,这就使得有想要购买节能汽车的私人得不到这种实惠,对于这些人的积极性,肯定是一个大大的打击,不利于节能汽车的推广。
但是也有网友认为,花如此大力气推广节能汽车,但是却对1.0以下的小排量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加以限制,实在有些不合理。
节能环保的事,全民都应该积极响应,但是国家应该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全民支持,一件事才能真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