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去年到今年,沈阳市计划完成2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7.5万吨/日。届时,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三个100%”。即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郊区、县(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独立工业园区以及城市化程度较高的中心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市政府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年度政府环境绩效考核工作中,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去年,全市共投入14亿元,先后完成新民市污水处理厂、沈北新区新城子污水处理厂等11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同时开工建设南部污水处理厂、浑南新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等14座污水处理厂。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沈阳市制定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考核办法,对各污水处理厂提出了具体进度要求。通过采取现场检查、调度会、月报、通报等形式对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进行督促,同时对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技术等服务。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污水处理厂建设按时完工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市考评委把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生态市创建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纳入全市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建立了工作调度制度,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等部门,多次对各污水处理厂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办,并形成督察意见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有力地推动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确保了年度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