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开始,奇台县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全面启用,目前,整套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今年2月份,奇台县提出了设立城区交通管理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的工作构想,县人民政府投资350万元,通过论证、规划、招标和精心施工,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城区5个十字路口、4个出城路口、省道303线过境段共14个点安装道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从今年8月1日到10月31日,奇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进行了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奇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县电信公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技术处理,解决了影响抓拍的技术难题,对抓拍到的车辆违法行为未作处罚,经过3个月试运行,到11月1日,全县交通管理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启用后,奇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每天将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县政府网站、168声讯台向社会公布,具体查询方法是: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用户拨16888699查询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违法信息,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发送6位车牌号到11696199查询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违法信息,人工咨询16066。交通违法车辆在被抓拍后15日内须到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罚。奇台县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的全面启用,将进一步提高全县交通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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