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车执法时必须开启警灯,停靠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在每个“电子警察”点的前方100米处都设立了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依法行车。
目前,长沙市城区已经装设了600余套“电子警察”。昨日,由省纠风办牵头,包括省交通厅、省公安交警总队、省质监局等职能部门以及特邀监察员组成的检查组,对长沙市道路交通标志、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长沙市道路“电子警察”整顿清理工作基本到位,但部分路段道路设施的设置细节还有待完善。
现场倾听特邀监察员建议
昨日的检查中,特邀监察员朱雪琴提出,长沙东塘东的道路隔离带护栏在重新改造后,人行横道位置进行了迁移,而许多市民依然按照旧习惯过马路,因此许多人翻越护栏横过马路,既不文明也非常危险。针对此情况,长沙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将前往实地进行勘查,若设置不合理,将进行整改。同样,针对目前市区道路设施整改后的部门细节问题没有解决,该负责人也表示,将建议逐一核对,若问题属实则进行整改。
检查组成员认为,目前已检查的市州中,长沙市的“电子警察”整改到位,并且设置使用更加合理,“电子警察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进行检查、规范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使用”。下午,检查组分赴长沙街头,对目前道路设施和“电子警察”的设施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移动电子警察”执法时须开警灯
汇报会上,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正良表示,“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车执法时必须开启警灯,停靠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对破损、缺失、新老标线同时存在、标线与标牌内容不一致、错误交通标线标志、限速标志不合理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修复、补全。
今年的整治行动以来,长沙市先后调整各类交通标志牌1769套,废除旧标线11750平方米,特别是对“电子警察”设置路段,在每个“电子警察”点的前方100米处都设立了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依法行车、有序通行。长沙市还完善了全市235所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注意行人警告标志12套,人行横道标志102套,慢行标志16块,让行标志10套,这些标志已在8月20日前全部设置到位。
质监部门正检测道路监控设备
据介绍,在长沙市整个“电子警察”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设点规划、技术把关和使用,严密监管电子警察的使用情况,设备的质量检定工作每年定期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则表示,有些群众对监控结果的准确性存在疑虑,目前质监部门正在对全省道路监控设备进行检测,包括红绿灯、摄像头等都必须符合标准,设备经过校验后,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方能够投入使用,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