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近日,建设部发布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此办法将于7月15日起实施。
办法定义了民用节能建筑的范围,并且指出信息公示相关程序。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包括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相关节能措施包括: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空调制冷、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办法强调建设单位公示的节能性能和节能措施应与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一致,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