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煤炭价格的上涨和煤炭企业谈判能力的上升,以五大电力集团为首的发电企业不得不再次上书求助发改委,希望能启动第三次煤电联动机制。
煤电联动机制在2004年首次被提出,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政府对电价进行管理是题中之义,没有一个政府可以放任电价的肆意波动。管理并不一定是直接干预,政府也可能是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的机制,使发电、供电、煤炭企业的竞争促成稳定的价格。
http://news.hexun.com/2008-04-18/105335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