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开发区开始接受区内企业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申报,涉及水资源优化及节约、能源优化及节约、环境保护等13类项目企业。这标志着开发区节能降耗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申请正式启动,节能专项基金预算每年1亿元。
据了解,重点鼓励项目是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一批)》。根据政策规定,天津开发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区内企业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改造、相关示范工程项目,以及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目前节能专项基金预算每年1亿元。专项基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开发区发布的《重点鼓励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项目名录》,采取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入选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相应支持。这13类重点鼓励项目包括:污水原位再生项目、区域蒸汽凝结水回收、通用设备改造项目、建筑节能项目、热泵项目、非电空调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照明项目、十佳节能奖励、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改造、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烟气脱硫项目。
这项政策还依据“有奖有罚”的原则,加强对区内节能和环保工作的管理,强化对企业节能和环保方面的管理,建立节能审计监察和目标考核体系。扩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制定详细的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加快建设节能服务体系等举措。(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