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太原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山西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同时推行卫星定位应用系统企业平台使用和考核管理办法,形成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管理和系统管理的网络。
应用系统年底建成出台考核管理办法
据悉,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推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能力和水平,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保障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省交通厅副厅长王志民在会上指出,加快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是推行道路运输信息化和管理现代化的积极举措,也是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对此,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立项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建设。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此项工作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已在省运管局、市运管局(处)两级平台建成的基础上,建成企业平台37个,安装车载终端4600余台,运行良好。
王志民强调,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要年底前全面建成,按照省厅确定的实施方案,长途客运车辆、高速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战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辆等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较大规模的企业全面建设企业监控平台,大中型骨干运输企业要在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王志民要求各级主管机构在搞好系统建设的同时,注意系统的应用和管理,真正发挥好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并挖掘系统潜能,实现省级平台监管考核市级平台、市级平台监管考核企业平台、企业平台监管考核营运车辆,形成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管理和系统管理的网络。为此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还专门出台了“山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企业平台使用和考核管理办法”。
落实交通部文件规范系统平台应用
2006年11月,交通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山西省运管局为了落实这一指导意见要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企业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同时,专门印制了《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资料汇编》,收录了部、省出台的相关文件等内容。
目前,山西全省省级、市级平台已经建成,并对这两个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对卫星定位应用系统企业平台的建设和职责、企业平台相关人员的职责以及企业平台的监督和考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卫星定位应用系统企业平台统一使用与山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统一平台配套的企业监控端软件,以实现与全省统一平台系统的无缝连接。”针对车辆较少或确实没有能力自建平台的企业,规定“应委托其他运输企业或使用山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的运营商对本企业车辆进行监控管理。”该意见稿对企业平台向市级平台提供安装GPS车载终端车辆的基础数据,对平台中本企业车辆数据进行核实进行了硬性的要求,同时规定企业平台要“对本企业车辆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根据不同车辆、不同线路、不同区域对单车进行限速、电子围栏、休息点等详细设定。对超常客运、危险品运输、曾经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的车辆要重点监控。”
同时,为了解决好已建系统间的兼容问题,确保应用系统建设的技术统一和有效联网,建设全省统一的监控管理数据库,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今年8月下旬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企业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中规定了全省卫星定位应用系统的软件,并特别要求各运输企业已经建成的企业监控管理平台,“由运输企业协调其GPS运营商或开发商,按照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平台‘通信交互协议和规范’及相关规定,尽快将营运车辆GPS相关数据和相关信息接入到市级监管平台,完成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