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梅军)湖北省不少市、县尚无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省政府昨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称,力争2009年底前,全省再建79座污水处理厂。
湖北省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介绍,目前全省共有城市污水处理厂33座,城市污水处理率为52.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武汉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7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即将新建的79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分布在县市。2009年全部建成后,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可达到70%以上,比原计划提前一年。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省政府要求市州今年内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每吨0.8元,县市明年内提高到每吨0.8元。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