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正式公布。该方案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创新机制,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实现节能减排规划目标。”
作为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开发中如何落实执行节能减排工作,已成为每位从业者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近日,业内知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述了自己的观点。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教授坦承,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的相关规定,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积极探索绿色生态住宅的开发建设。目前,关于温室气体的减排在国际上已经达成很好的协议,但在污水减排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就住宅小区而言,污水减排应体现在中水的利用和再生上。
她认为,在当前所倡导的循环经济政策的指导下,提高科技含量,提高自我知识产权比例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需要产业的调整升级。如果房地产业不支持高科技,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却仅仅支持劳动力密集、支持产能过剩,必将误入歧途。因此,在这种背景条件下,促使企业和市场接受科技进步,才能使节能和节水达到标准。从某种程度上说,劳动力价格的提高和科技含量的增加,对今后的房地产开发将产生促进作用,同时也将提出新的挑战,督促市场为科技进步和住宅产业化买单。
目前房地产商会正在举办的精瑞奖评选活动,正是推进节能减排政策落实的一项实践工作。经过三年不懈的努力,他们今年已经正式成立了奖励基金会,组建了一个真正的法人单位。在此基础上,精瑞奖的评选将可以容纳更多科技进步方面的内容,使它的公益性更强。据介绍,今年的精瑞科技奖将重点奖励绿色生态建筑、建筑节能与节水项目。其中绿色生态建筑奖特设白金奖,予以5万元的奖励。而这一点,与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政策恰好不谋而合。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先生则从实践的角度,阐述了对节能减排政策的认识。
由于1993年我国出台的固定资产调节税对节能住宅有优惠,因此从全国来看,北京市的节能住宅建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具体到项目而言,如果在采暖上能够采用地热资源,就可以减少使用甚至不用城市供热,从而减少城市污染气体的实际排放。另外,在垃圾处理上,如果能够在每套住宅中安装垃圾粉碎机,也可以将处理后的垃圾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再通过对污水的必要处理,回收有益成分,综合利用中水资源。
谈到实践中面临的困惑时,任志强表示,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项目中的具体应用必定会使整体成本大大提高,国家应在金融税收政策上予以鼓励支持。比如,按照中央和发改委的规定,使用地热应给予补贴,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落实,而且这种补贴和在能源使用设备上增加的实际成本是不对称的。另外,国家应采用减免税费的方式,引进国外的节能设施及先进技术,鼓励国内生产科技含量或者环保含量比较高的建筑材料。只有中国越来越多地用税收政策鼓励节能减排的时候,我国的节能产品才能有更广阔的应用,才不会对房价产生更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