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日,河南同力水泥集团与瑞典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签订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额购买协议,标志着河南省水泥行业第一个CDM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维宁先生,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理胡智勇先生,瑞典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莫莫先生,上海川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锡明先生等参加了项目签字仪式。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在《京都议定书》中建立的一个国际合作机制,它允许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方式,从发展中国家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中购买碳减排额,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帮助发达国家完成减排承诺。该项目的成功开发,可为河南同力水泥集团创造了新的吸引外资渠道,可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据悉,河南同力水泥集团控股的新乡平原同力、洛阳黄河同力、驻马店豫龙同力、鹤壁豫鹤同力等企业余热发电CDM项目于2007年4月27日通过了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家组评审。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回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低温余热发电,从而可以减少华中电网中相应化石燃料电厂的温室气体排放,全面降低能耗和企业生产成本,是国家多项法规政策鼓励的技术,属于《京都议定书》规定和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点领域,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