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
电力供应能力极大增强,
电力装机突破6亿千瓦。在电力供需紧张形势明显缓解的情况下,如何巩固
节能减排成果,提高节能减排效益,成为电力行业面临的新课题。
最近,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规划今后四年,全国要关停小燃煤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燃油机组700万千瓦至1000万千瓦,不再新上小火电项目,每年节能5000万吨以上标准煤、减排160万吨以上二氧化硫。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日前发布的《全国电力供需与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指出,从总体情况看,实现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目标是可能实现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节能减排的法制化管理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是在任务(指标)的分配和管理上仍然采用行政的手段,使企业难以依法治企。一些引导和扶持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到位,有关节能的优惠政策还相对缺乏。
其次,在节能减排中忽视经济性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一些特优煤、甚至是低于0.1%硫份的煤也装设脱硫装置,花费了大量资金。同时,相当一部分建成的脱硫设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很好运行,没有真正起到二氧化硫控制的效果。
另外,目前我国还缺乏有效的节能减排统计检测体系。
中电联建议指出,要加快依法节能减排的步伐,通过法制化的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快相关能源、环保法规的制修订和配套。
同时,要加快贯彻执行关停小火电的规定和积极推进节能调度,实行有利于上大压小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规范小火电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实行小火电机组的动态监控,建立关停机组的退出补偿机制,确保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顺利进行。
此外,还要严格执法管理,尤其是加强对火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督管理。健全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的能源统计体系,为监测考核各地区、各行业能耗水平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