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知,要求五月起全面推广营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全省危货运输车辆、省际客运车辆、市际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重量12吨以上)、半挂牵引车在明年5月底前须配置车载GPS终端,同时积极引导出租车配置。
根据通知,各级政府每年应安排相应的预算经费,保障全省卫星定位系统正常运营及维护。省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建设从省交通规费收入中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
通知特别强调,的士配置GPS的费用,由出租车企业负责,不得向的哥摊派。危货运输车辆、省际客运车辆、市际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营运车辆配置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营运车辆已安装不符合技术要求、接口规范的行车记录仪的,要逐步改装为GPS。
据了解,福州去年已要求2007年底前,所有客车都装上GPS、行车记录仪。福州的士安装GPS卫试点也已经展开,目前已有600辆的士安装了G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