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处负责人透露,交警部门正在起草规范电子警察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的系列规定。根据规定,弯道、桥梁等限速明显较低路段不能开展测速。规定将于5月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范,测速点一般要设置在省际、市际卡口以及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通过在道路两端设立“前方测速”的警示牌,公布交通违法监控和电子警察测速的区域,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国省道主干线每20到30公里设置限速标志。在高速公路省际、市际道路上设置测速点的间距应大于10公里。而低限速路段比如弯道、桥梁等路段,由于限制的速度比较低,驾驶人很容易达到,从人性化的角度,在这些低限速路段不宜开展测速等。
针对电子监控装置取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规范要求,拍摄的交通违法信息在录入微机前必须进行审核。监控资料中必须有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明显的参照物;对超速等动态的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资料须能反映动态违法过程。
对于车辆在被盗、套牌等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过核实,应该予以取消。
为了保证电子警察的公正,电子警察、包括测速设备应该定期到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确保电子监控设备技术状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