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酒店的中央空调经过节能改造后,可以节电25%以上;采用新型节能材料的房屋可以实现“冬暖夏凉”,这些效果,都是建筑节能带来的。12月14日,记者从在南宁市召开的2006年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广西·南宁汇报会上获悉,广西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推出了一批示范工程。2007年,广西将严格建筑节能方面的执法,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房屋不准销售和使用。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广西属于夏热冬暖地区,特别是南宁,每年夏季时长均在8个月以上,制冷方面能源消耗极大。如果房屋可以“冬暖夏凉”的话,就可以节省很多能源。2006年,广西在建筑节能方面推出了一批示范工程,其中包括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住宅小区。其中,作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南宁市翡翠园小区,就采用了大量成熟的“四新”技术:外墙采用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隔断采用陶粒砼砌块体系,围护结构采用隔热涂料外墙降温技术和陶粒混凝土砌块隔热保温技术,门窗采用塑钢复合门窗、双层中空玻璃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采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这些材料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节能、环保的效果。
除了在新建筑上采用节能技术和材料外,广西还对既有的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自治区建设厅更是“以身作则”,在广西建设大厦安装了自动节能装置,经过测试,节电效果大于20%。而南宁市锦华大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的中央空调系统经过节能改造后,节电效果达25%以上。
据了解,根据广西建筑节能的“十一五”专项规划,到2006年年底,新建建筑的设计全部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到2010年,中心城市要完成10%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于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能耗和浪费巨大,自治区建设厅计划争取到2010年,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下降20%。为了实现建筑节能目标,广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2006年实现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于2007年继续严格执法,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房屋坚决不予验收,并不准销售和使用。此外,建筑物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也将在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