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06-12-22
【本网讯】 12月12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两目录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实。
其中,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被列为《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包括: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项目。
《通知》规定,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该《通知》的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两目录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来源:数字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