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设计制造及环保检测水准比起发达国家还差得远,仅机电产品出口一项,我国每年就要因绿色壁垒损失90亿美元。”
一、什么是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技术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名义,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发展中国家商品进入国际市场进行限制。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准入、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环境贸易制裁、PPM标准、强制性绿色标志、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等等。初期,是全球绿色消费运动促成了绿色壁垒,因为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和90%的德国人在购买物品时都会考虑到产品的环保标准。然而后期的绿色壁垒,逐渐演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隐蔽制裁手段。发达国家用提高国内市场的环境标准来设置绿色壁垒,以平衡自己在劳动力价格、运输和原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劣势。
绿色壁垒已成为继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行政措施)之后的新型贸易壁垒。近几年,绿色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一种新型贸易壁垒。他们以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能保护生态环境为由,制定相关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贸易惩罚措施,如环境附加税,以限制低质廉价的产品打进世界市场。涉及产品性能的条款还有排污量限制、可回收率、节能性等多方面。如欧盟启动IS0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口产品从生产准备到制造、销售、使用及最后处理阶段都要达到环保标准。还有美国的“UL”和“绿十字”、加拿大的“ECP”等等。为此,他们还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
在机电产品方面,从1995年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出产品时,就遭遇绿色壁垒。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设计制造及环保检测水准比起发达国家还差得远,仅机电产品出口一项,我国每年就要因绿色壁垒损失90亿美元。绿色壁垒已经涵盖了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成为了机电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
二、欧盟树起的三大绿色壁垒
欧盟最早设置了针对机电产品的严格技术性贸易壁垒,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制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之门外。日本则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标准,其中许多是高于国际标准,不达标就不能进人日本国内市场。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更是多得不胜枚举。而且,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大多数要求非常苛刻,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这里只介绍欧盟三大绿色壁垒。
1、欧盟CE标志
CE标志是欧盟的新管理组织(NAD)规定所有欧盟地区产品生产或销售所必须具有的标志。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设立CE标志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标志认证提高投放市场产品的质量,并使产品符合减少电磁污染等环保及安全的要求,这与绿色壁垒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特点是一致的。该指令的另一个目标是消除贸易壁垒。对欧盟内部而言,它确实起到了消除贸易壁垒的作用,但由于这项标志规定的标准较高,发展中国家甚至于其他的一些发达国家都不易达到,它对欧盟外的国家却构成了一道“绿色壁垒”,这也体现了绿色壁垒实质上的歧视性。
这一指令涉及的产品中许多是中国的主要出口产品,如收音机、电视、灯具等出口都居世界第一位,而且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自1996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其后澳大利亚、美、加、日、韩和中国台湾地区、英联邦也模仿欧盟的做法。这种连锁反应会使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受到困难。实行CE标志认证后,截至2004年4月使我国输欧电冰箱的出口额大幅度下降,冲击我国40亿美元产品的出口。有关专家根据发达国家公布的绿色标志产品类别测算,我国受影响的出口产品额占对其出口总额的24.88%。但我国也有一些企业适应发展潮流,取得环境标志认证,并获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如青岛海尔集团生产的无氟冰箱率先获得欧盟绿色标志后,迅速占领欧美市场,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声誉;济南小鸭集团生产的“小鸭牌”洗衣机1996年获得欧盟CE认证后,年订货量由1995年的5万美元猛增到1650万美元。这些都是我国企业突破绿色壁垒的典范。
2、双绿指令
2003年2月,欧盟议会及理事会通过两项被称为“双绿指令”的新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前者要求,2005年8月13日以后,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对2005年8月13日前投放市场所产生的电气电子废弃物的管理费用,将由市场上所有的生产者按其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的比例承担;后者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这两项环保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家电、照明设备等10大类产品,几乎涵盖了主要出口机电产品。
据统计,2004年中国对欧机电产品出口84多亿美元,不算零配件以及其他上游产品,两指令的实施直接影响到中国467.8亿美元机电产品的出口。按照今年贸易额的增长幅度,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直接影响将达到560亿美元。WEEE指令的正式执行让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又遭锁喉。
3、 PAHs含量超标
2005年8月,我国生产的大量电动工具在德国被检测出PAHs值超标,价值超过8000万美元的货物被德国海关扣留在港口,同时,已经上架的我国生产的电动工具也被撤下柜台。此事已引起我国众多电动工具生产厂家的高度重视。2005年7月初,德国的一个检测公司在对该国的“ALDI”牌电动工具进行检测时,发现其中含有高致癌物质PAHs(多环芳烃)的浓度为0.2%,由此德国决定检查所有的电动工具。随后,包括德国“ALDI”、“BOSCH”等在内的知名品牌电动工具均被强制要求测试PAHs。这些被调查的德国品牌均是在中国境内定牌生产的。由于很多企业怕“PAHs事件”影响到企业的声誉与供应商、银行的关系,并不愿意把押在德国海关的数额全部报到协会,所以,滞留在德国海关的产品远远大于这个数值。
来自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数据表明,电动工具每年的出口额在电器工业系统中排行第二位。海关最新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2005年前三季度,我国共出口电动手工具4555万台,同比减少3%;出口均价为每台18美元,同比上涨18.8%。导致出口增速滑落的主要原因是2005年7月德国检测出我国出口的电动手工具PAHs含量超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电动手工具的出口。
几家知名的德国电动工具企业在中国的独资企业,他们同样使用中国企业提供的零部件,但是这些企业发往德国的产品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因此,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德国提出的新指标就是针对中国电器产品而言的,是德国生产商向政府有关部门施压,把矛头直指中国企业,有意制造技术壁垒。
三、我国制造业必须绕过绿色壁垒
1、发展绿色制造
在欧盟环保指令的促动下,“绿色制造”正在成为中国机电行业的大势所趋。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我国几十家出口欧盟机电企业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有TCL、美的、海尔、海信、澳柯玛等大型企业对“欧盟环保令”给予重视,并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发展绿色制造技术进行应对,包括了绿色供应系统、绿色设计、绿色管理系统、拟建回收系统等。
2、发展核心技术
中国机电产业的长足发展有目共睹。但核心技术的缺失,却让中国机电产业始终难以摆脱“贴牌生产”的尴尬。核心技术缺失,让中国的机电生产企业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中国要成为机电强国,最关键的是要掌握核心技术,取得游戏规则的话语权。
近几年来,我国民营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期,民营科技企业的资产规模在迅速扩大,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数量持续增长。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力军。民营科技企业也必将成为我国突破国际贸易壁垒的有生力量。
3、开辟机电产品出口新战场
根据我国政府与东盟10国签订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从2005年7月开始,已有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尼、菲律宾、越南6个东盟国家降低部分机械产品进出口关税,这为我国机械产品出口提供了机遇。相关企业可以选择我国优势,东盟降税又较多的产品出口。出口时要注意填写并获得原产地证书(FormE),才可享受减免税待遇。我国机械企业可到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各地检验检疫局申领原产地证书。
与此同时,国内企业要充分利用东盟这一渠道,将原来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原材料、机械设备、机械或电子零部件、配套件,在质量相同的条件下,可考虑从东盟进口。因为从东盟进口的关税低,而且运输距离短,费用少,可降低生产成本。有关外贸公司要充分利用这一商机,发展与东盟的贸易。
此外,人才问题是突破贸易壁垒的重要因素。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姚文萍表示,缺乏一支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机电出口企业普遍面临的挑战,当前要帮助机电出口企业培养高素质的营销、法律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