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开展医疗设备评估选型工作中,将以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科学、规范为原则,委托中介组织对大型医用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和适宜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定期发布阶梯配置入选机型,指导全国规划配置工作。与此同时,卫生部还将根据大型医用设备临床使用情况,结合技术发展和我国国情,适时公布淘汰机型等具体办法。日前召开的2006中国医疗器械产业政策研讨会上透露出上述信息。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刘魁处长表示,近5年来,国家卫生费用成倍数增加,政府预算成倍增加,卫生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中央专项资金集中采购项目呈现出数额大的特点,其中血站建设项目达4.8亿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1.38亿元,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15.33亿元,农村巡回医疗车项目3.97亿元,中西部地区卫生执法监督车项目1.8亿元,艾滋病防治项目4.6亿元,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2.25亿元。但当前集中采购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中央和各级政府采购量大、品目多,设备性能难以完全符合各地用户需求,不同用户对同一类医疗设备性能、档次要求不同,有的地区对产品还有特殊的要求,政府部门、专家、用户很难在相对较短的招投标期间掌握所有投标产品客观、科学的性能质量相关信息,产品信息流通不畅等。对大型医用设备进行管理迫在眉睫。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对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宏观调控的工作,卫生部应委托中介组织对大型医用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和适宜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定期发布阶梯配置入选机型,指导全国规划配置工作;根据大型医用设备临床使用情况,结合技术发展和我国国情,适时公布淘
汰机型等具体办法。
刘魁强调,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评估选型工作的近期目的是,委托中介协会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医疗设备评估选型工作,适时发布评估选型结果,指导全国集中采购工作,为各级政府加强集中采购工作服务,保障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设备进入采购范围,排除质次价高的产品,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维护用户、企业的合法利益,提供信息,降低采购成本。长远目标是,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科学的评估选型工作机制,评估品目覆盖较为齐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阶梯配置制度和设备配置技术准入制度。
卫生部将以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科学、规范为原则开展医疗设备评估选型工作:生产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医疗设备评估选型工作,政府部门或中介组织不得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参加。评估和结果应当是公正的,专家应从医疗设备、经济、技术各领域产生,能够忠实履行职责。评估结果应客观准确,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性能。机会和过程应当公平,凡愿意参与评估的企业、产品,都有同等机会参与,评估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拒绝产品评估申请。对参与评估的同一类产品,评估标准、程序、方式应当一致,不得随意更改评估方法。标准和结果应当是公开的,评估采用的标准、指标体系应当向企业公布,接受企业咨询和合理质疑。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入社会监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标准和方法应当是科学的,建立的评估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参评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评估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切实可行,得到广大同行认可。程序规范,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法,杜绝暗箱操作。
目前,医疗设备评估选型工作重点已确立,一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品目评估选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大型医用设备阶梯配置入选机型指导配置工作,对检查类设备如CT、MRI进行重点管理,适时将诊疗类设备如DSA、LA引入评估。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秘书长白知朋表示,从2003年开始,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组织了160多名临床应用型专家、工程技术类专家和管理类专家开展各大型设备的技术评估选型工作。大型设备技术评估选型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政府技术职能转变。技术评估选型在对乡镇医院进行设备配置指导的同时,不但为企业做了宣传,还有利于科学合理地配置设备,克服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平衡,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规范市场,提倡诚信,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先进生产,先进的医疗装备和高科技的医疗人员匹配使效率最大化,从而促进我国医疗卫生技术的进步,并激发我国医疗器械企业进行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