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中国建材报》相继登载了3篇有关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为改变其农村落后面貌而开展的“新村运动”,国家出资向全国农村免费发放水泥和钢材,实现农村变革的报道。据介绍,这为期8年(1971~1978)的“新村运动”,在加快韩国新农村建设、缩短城乡差距和使韩国在很短时间内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1970年韩国的人均GDP仅254美元,而2005年已近17000美元,成效显著。世界上已有70多个国家先后效仿这种发水泥的做法,并且从中获益。由此可见我国应该可以借鉴,学到一些有益的想法和做法。
这里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当年韩国的经济、人口及水泥工业的实际水平,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才能梳理出正确的思路与措施。为此,在韩国驻华使馆、中国建材报及好友龄山同志的热情帮助下,笔者搜集了1970年至今有关韩国的经济、人口及水泥工业历年的统计数据,参照分析我国的现实情况,对我国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免费发放水泥和钢材的这一设想,提出如下看法和建议,供商讨。
当今中国与上世纪70年代的韩国差别巨大
很显然,当今的中国与上世纪70年代的韩国,无论在人口、经济总量、科技水平、综合国力及水泥工业发展历程等许多方面是有巨大差别的(见下表)。由于所处的历史与时代背景不同,具体的国情更是千差万别。
2006年,在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际,借鉴韩国当初开展“新村运动”向农村分发水泥的做法,对我国现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来说,确实是一项比较经济实惠的辅助手段。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下决心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
笔者认为,这才是当今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举措,国家必须切实地把经济投入适当地倾向于农村的城市化建设。事实上,遵循“十一五”发展规划,我国已经全面地着力于农村的综合改革系统工程了。
“新村运动”的做法值得借鉴
据介绍,“新村运动”起步时,韩国农村相当贫困,农民普遍住草房、点油灯、喝井水,村内外的道路不是泥土就是石头,改变恶劣的生存环境是农民的迫切需求。那时韩国约有7万个农村,农村人口1450万,占总人口45%.1971~1978年“新村运动”期间,韩国政府向全国农村免费发放了588万吨水泥、18.2万吨钢材。按1974年价格计,平均每村2000美元、每户40美元。这些水泥除少量分发到各户以外,大部分全用于本村的公益设施上,例如农田水利建设、修整道路、改善屋顶、安装自来水、修建下水道、改造厕所、修建公共浴室、农村会馆、文化卫生设施等十大改变农村面貌的项目。由各级政府负责全面的政策和技术指导,全体村民推选的一男一女领导人员负责包干实施,确保政策落实,见到实效。清廉高效的组织领导,“新村运动”所贯彻的“勤勉、自助、协作”的基本精神,及全体村民的建设热情与积极奉献,是韩国“新村运动”最终获得巨大成功的最重要原因。笔者核算得出,韩国1971~1978年间所发放的588万吨水泥,仅占其同期全国水泥消费量的8%左右,投入的费用包括钢材在内约为1.4亿美元(1974年价格)。而其所收获的却是,全国新修灌溉水渠4440公里,新修道路4.4万公里,加宽公路4万公里,新建农村会馆35950所,全国农村全部通汽车,所有农户都用上了电灯和自来水,大多数农民都住进了砖瓦房或铁皮屋顶的新房;化解了韩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部分社会矛盾,为韩国后来的经济腾飞奠定了良好基础。
笔者认为,当年韩国的“新村运动”最值得我国现在来学习的,主要是它的精神,清廉高效的组织领导,激励到每一家农户的政策,以及农民迫切要求改善生存环境的强烈愿望与干劲。这不仅改变了韩国农村的面貌,更改变了韩国人的精神面貌。其受益农民如此之广、收效时间如此之快,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政府、各级干部、全体农户齐心同力,勤勉奋斗,措施得当,讲求实效。精神的力量应列头功。这就是韩国当年推行“新村运动”的精髓所在。
向贫困村发放水泥可行
我国现行农村基层行政组织有乡、镇、村3级,据《2005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我国2004年年底共有36952个乡、19171个镇、652718个村,总计乡村户(农户)数为24971.4万户,农村人口约8亿。如果我们把全国65万多个农村按其经济发展程度粗略地分成三个类别的话,2004年的农村抽样统计是:第一类较富裕的村,人均年纯收入3500元以上,占31.28%;第二类中等的村,占48.56%;第3类较贫困的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占20.16%.但是至今仍生活在类似韩国1970年时的农村那样的村民应该不到8%,因为我国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村人口现已减少到6000万人以下。但是我国现今的确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仍处于闭塞贫困的境况。由于我国各省(区)内外部发展的不平衡较突出,即使在某些经济很发达的省份内也仍然可能会有贫困村的存在。笔者同意我国学韩国向农村发放水泥的设想,并且建议,应以村为单位(受益对象),在中央统一政策领导协调下,由省(市)地县乡镇村各级政府全面负责,首先对各自辖区内所有较贫困的村发放水泥和钢材,然后可逐步扩大到第二类中等偏下的农村,以至到第二类半数左右的农村。对第一类较富裕的农村可以暂不考虑,它们对这点水泥的需求实际上远没有第三类农村那么迫切。
据统计,按地域区分水泥消费市场,我国2005年乡镇村3级,农村水泥消费量为4.2亿吨,占总量的40%.如果我国政府每年拨出4000万吨水泥免费发放给第三类和部分第二类的农村,则仅占水泥消费量的4%,其价值不到100亿元人民币,惠及的农村人口约2.5亿。这样总投入并不大,但每个农民每年分摊到的水泥平均可达160公斤,远比当年韩国的40~50公斤多,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应该能更快地改变这些农村的生存环境。
还有,这4000万吨完全可以采用立窑水泥,即300多家中等规模的立窑企业就能继续维持生产。各级政府可在各受惠农村的附近地域招标选择最佳的水泥供应厂家。这对于各地域立窑水泥质量的提高(稳定)、环保的改善、技改的升级,以及水泥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也将会有一个很大的促进作用。
韩国当时因全国各方面的起点都很低,农村十分稀缺水泥,发水泥对农民心理和经济上的激励作用很大。所以韩国是从条件相对较好,预期收效最快的农村开始重点扶持来分发水泥的。而如今,我国的综合国力已明显增强,以水泥工业为例,全国广大农民经历了50年的实践,数千万家农村户的祖孙三代都会自家生产立窑水泥。2005年我国村一级农村的水泥消费量达两亿吨,占全国总量的20%.总体来说,我国农村建设并不缺水泥。问题是全国以至各省(区)内部,村与村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有的还很悬殊。所以我们必须首先针对全国所有的贫困村给予大力扶持,分发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给每一个贫困村。只要各级政府认真地组织领导好向贫困村发水泥改善农村生存环境的工作,相信我国的收效会更快。
韩国“新村运动”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一种对社会产生潜移默化影响的社会变革。1980年以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韩国现今的农村人口仅剩336万,不足总人口的8%.时过境迁,当年的“新农村”大都被各种城市设施所取代,少量遗留的“新农村”已变得“老态龙钟”,缺乏活力,人们再也难觅韩国往年“新农村”的本来踪迹了。可谓精神犹在,景物无存!所以我国大可不必继续组织基层干部赴韩考察学习其早已不复存在的“新农村”,许多“考察”回来的人都表示大失所望,就是最好的佐证。
我国农村如何逐步实现城市化,现代农业如何全面发展,这条路还得我们自己走,自己来创新,向贫困农村发放水泥是我国正在推行的宏大的农村综合改革系统工程中值得考虑采纳的一项内容。(高长明)
来源: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