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提速
发布时间:200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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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下午,常务副市长邓小兵与小榄、黄圃、三乡、沙溪及火炬开发区、石岐区等6个镇区的代表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据悉,市委、市政府要求,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必须完成省下达的“削减15%”的指标;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93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小榄镇污水处理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但由于污染物总量没有得到完全控制,完成省下达的“削减15%”指标压力大。200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41676.1吨和31988.8吨,均高于省下达的任务。其次,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2005年,我市日供水能力超过120万吨,每天产生污水总量约116万吨,但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仅2座,日处理量不足25万吨,处理率仅为21.5%。虽然全部镇区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可研报告,部分镇区也已建成投产区或动工建设,但总的建设进度较慢。为了有效地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市政府以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指标分解并落实到镇区和排污单位,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邓小兵要求,各镇区要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邓小兵表示,市政府将从政策上给与大力支持。一是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每建设1万吨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补贴从15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管径60CM以上的主管网补贴20万元/公里;二是在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中筹集资金3亿元,给予个别困难镇借款支持,解决启动资金困难问题;三是将按期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先进镇区评比的必要条件;四是从今年7月起,调整污水处理厂收费政策,除城区范围内调高征收标准外,各镇区也要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记者 陈慧 萧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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