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电“看得见的项目舍得花钱,地下面的基础设施不愿建”。为扭转这一倾向,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经过两年强力推进,已取得积极成效,有望如期实现明年底所有县城全部建有污水处理厂。
着眼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2003年6月河南省确定了“到2007年底,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围绕实现这一目标,省政府将污水处理厂纳入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全面建立了项目建设责任人制度,确定各省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县(市)长为直接责任人。
为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省政府先后在打破行业垄断、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投资、推进市场化运营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理顺了征收使用管理体制。为筹措建设资金,在加大国债资金争取力度的同时,省政府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吸引社会投资,调动县(市)政府的建设积极性。截至今年4月底,已累计投入地方财政性资金3.76亿元,重点支持了58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全省还加大了相关的督查和惩戒力度。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0个,其中省辖市22个、县(市)8个,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41.5万吨。全省在建的72个污水处理厂年内基本建成。计划今年新开工的28个项目,6月底前将全部开工建设。所有项目全部建成后,全省108个县(市)除新乡、安阳的5个县与所在省辖市污水处理厂共建外,将如期实现2007年底全省所有县城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记者古文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