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物流发展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在整体经济运行方面,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在管理体制方面,从国家层面到省区市一级,推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开始形成;在政策方面,以贯彻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文件为重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都有切实的政策措施出台;在社会舆论方面,物流正在引起各方面关注,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新的“热点”和“亮点”。
(一)党中央文件明确了物流作为服务业的产业地位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建议》指出: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营利性公用服务单位要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这是党的文件中首次把“物流”作为产业提出,并明确列入要大力发展的现代服务业。据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列入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内容。把“现代物流业”和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等一起,作为要拓展的“生产性服务业”,提出了发展的思路与重点。
(二)国务院提出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的政策措施
2005年6月,国务院出台国发[2005]19号《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突出强调,加快创新步伐,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要求切实推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流通业传统作业方式的力度,采用现代物流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中心。
《若干意见》为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企业利用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在依法办理经营性用地出让手续、按市场价格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出资。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城市政府在拆迁或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
(三)首次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召开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于2005年9月22~23日由“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为主办单位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现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部分物流企业、生产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发改委、铁道、交通、民航、海关和质检总局等部门的领导讲了话。浙江、江苏、深圳3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中远物流、中国储运等7家企业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另有20多家单位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参会代表还参观了青岛物流企业和项目。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给会议发来贺信。指出,现代物流业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他说,近年来,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很快,有力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他希望与会同志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借鉴国外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物流发展道路。他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搞好物流基础设施的整合与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物流”,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广泛采用现代物流管理和技术,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作了题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我国现代物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在回顾近几年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情况时,提出了“我国现代物流业已经由起步阶段开始迈向理性、务实、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的基本判断。指出了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营造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配套完善、服务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企业,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 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相应的物流保障。到2010年,基本建立快捷、高效、安全、方便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幅度提高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在2004年的基础上下降2~3个百分点。
会议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增加投入,抓好物流基础设施的整合与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物流基础性工作;四是加强领导,推动现代物流协调发展。
“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的召开,是过去一年中物流行业的大事,也是现代物流引入我国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首次召开的物流工作会议,标志着政府对物流行业工作的领导进入实质性阶段。会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曾培炎副总理批示:“建议刊登《信息参考》。”温家宝总理,黄菊、吴仪副总理分别圈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2005年11月9日在《信息参考》摘要刊登了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