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从2005年起新建采暖居住建筑应在此基础上再节能 30%。
对采暖区热环境差或能耗大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2000年起重点城市成片开始,2005年起各城市普遍开始,2010年重点城市普遍推行。
对集中供暖的民用建筑安设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并按表计量收费的工作,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广,2000年在重点城市新建小区中推行,2010年全面推广。
新建采暖公共建筑2000年前做到节能50%,2010年在此基础上再节能30%。新建空调公共建筑应执行空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争取有较多空调尖峰电力负荷转移到低谷时间。
夏热冬冷区新建民用建筑2000年开始执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标准,2005年重点城镇开始成片进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改造,2010年起各城镇开始成片进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改造。
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
村镇建筑通过示范倡导,力争接近所在地区城镇建筑热工指标。
在建筑面积持续增加的同时,通过建筑节能,使供暖产生的大气污染得到控制,使采暖期城市大气质量愈益恶化的趋势得到扭转,而已逐步有所改善。
随着建筑节能的技术进步,通过新建和技术改造,在2005年,初步形成建筑保温、密封、热表、采暖空调调节控制等新兴建筑节能产业部门,使建筑工业产业结构趋于科学合理,以满足建筑节能事业大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