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管理上的任务和方法
发布时间:2006-01-20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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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培养或引进所需的专业人才,给他们学习和深造的机会。让他们不但要了解智能建筑技术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还应了解市场的需求和本企业的发展规划。要熟悉有关的法规和规范,全面理解和掌握其要点,做明白人,办明白事。
(2)不宜盲目跟风,要根据本公司开发项目的类型做好应用功能分析,确定智能化系统的建设标准。如住宅建筑有豪华型、舒适型、实用型、安置型等;办公型建筑有高级与普通写字楼之分等;酒店型建筑有普通酒店和星级酒店等;商业型建筑有商场和超市等;生产型建筑有厂房、生产车间等;公共事业型建筑有学校、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体育馆等。要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档次确定不同的智能化标准,并对应用功能的完整性适应性、科学性广泛征询意见。江苏省制定的地方标准,将建筑智能化划分为甲、乙、丙级三个标准。甲级标准:一体化集成系统;乙级标准:准集成系统;丙级标准:可集成系统;将各子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级。上海地区把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配置分为“基本配置”和“可选配置”两类,投资方可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符合实际和市场需求的功能配置方案,合理地安排投资。
(3)有了准确的功能、需求定位后,就应提出详细的设计原则和要求。设计原则和要求是进行系统设计和投资控制的目标,也是进行方案评选和验收设计图纸的依据。设计原则一定要先进、专业、经济、合理、适用。
(4)坚持设计公司设计的主导地位,这是政府一系列法规性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智能建筑的设计不但需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而且应由该建筑物或建筑群的工程设计单位总体负责,避免集成商大包大揽的现象,并且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设计的深度,确立和完善建筑物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以需求为依据,以规范为准绳。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升级,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总体优化、安全可靠。设备的选用应考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性能可靠,并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5)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和评审是保证设计质量的有效措施,委托设计监理是完善设计管理的保证。设计方案的论证与评审应从可行性和实用性、先进性和成熟性、开放性和标准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等方面进行。
(6)工程招标阶段主要要编制好招标文件,做好投标单位(系统集成商)的资质预审工作,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商,这是投标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其次还要对投标单位的工程技术能力、技术专长、人员素质、管理协调能力、社会信誉、公司形象、注册资金、工作业绩、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评价几方面进行考察。
(7)坚持对投标书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从技术的先进性、系统的适宜性、报价的合理性等方面选择出符合招标文件的系统集成商。
(8)对中标单位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确认。
(9)对工程安装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地控制。应做好图纸会审、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及技术界面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等前期技术管理工作和工序之间的检查验收等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设备、材料的进场检验和见证送检(验)工作。(工程实施阶段的目标控制应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10)系统调试阶段要按照技术规定的程序进行各系统的调试、初调、总调等工作。在深化设计、签订合同时就应确定系统测试的内容、方法,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地产开发商(或工程监理机构)要把系统测试作为监控的重点,进行全过程地监理,确保系统调试项目的完整性和技术数据、参数的准确性,以使整个系统达到设计的各项功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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