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建筑节能战略举措的现实条件
改革开放后,我国建设事业发展迅速,尤其是近年住房制度的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住宅产业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每年新建房屋17亿~18亿平方米(城镇居住建筑4亿~5亿平方米,公共建筑4亿~5亿平方米,乡村居住建筑7亿~8亿平方米),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约两个百分点,并极大地提高了城乡人民生活水平。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增长迅猛。建筑能耗指建筑使用能耗,包括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炊事、家用电器等方面的能耗,其中采暖、空调能耗约占60%~70%。根据1998年估算的数据,中国建筑用商品能源消耗已占全国商品能源消费总量的27.6%,接近发达国家的30%~40%。由于保温隔热差,采暖系统效率低,我国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是相同气候条件下世界平均值的三倍,一些严寒地区城镇建筑能耗已高达当地社会总能耗的一半左右。中部夏热冬冷地区(过渡地区)冬季电采暖夏季空调,以及南方夏热冬暖地区(炎热地区)夏季空调越来越普遍。我国2000年空调的产销量已达1300万台(其中300万台外销),造成夏季电力高峰时供电十分紧张。
目前,我国的能源形势是相当严峻的。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0%,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只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2.4%、天然气仅占1.2%。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中国2000年的一次性能源产量为10.9亿吨标准煤,不到世界能源消费量的10%,而能源消费量为11.7亿吨标准煤(尚不包括农村非商品生活能源消费2亿吨标准煤)。人均能源消费量不到1吨标准煤,不足世界人均能源消费水平2.4吨标准煤的一半,仅为发达国家的1/5~1/10,但是建筑用能比例显著增加。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惟一可行之路。目前建筑节能尚未成为开发商及居住者的自觉行动。尽管JGJ26-86颁布至今已有近15年,且每年在集中采暖地区要建成2亿~3亿平方米城镇居住建筑,然而至今仅有1.4亿平方米的居住建筑是按JGJ26-86及JGJ26-95规定建成的,要求与现实的反差十分突出。同时,集中采暖地区还有40亿平方米未按节能标准建成的城镇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量十分艰巨。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2000年2月18日建设部76号部长令,对于促进、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有决定性的意义。建设行业“十五”规划中将建筑节能列为重要内容。目前,建设部正在为国务院起草“关于改革城镇供热体制、促进建筑节能和供热事业发展的通知”,计划停止集中采暖地区(严寒及寒冷地区)福利供热。这一重大举措与集中采暖地区每一个居民有着切身利益关系,必然会大大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极大地带动、促进供热及节能事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本项战略性举措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节能的主要工作
1.从制度上改革单位统包的用热收费制度,停止福利供热,实行供热商品化,采暖福利货币化。这项工作需要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委参与制定相关规定。
2.从政策上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安全、清洁、高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
3.从机制上加强供热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甚或直接引入外资进行小城市供热机制改革试点。
4.计划于2001年下半年停止福利供热并实行采暖货币化的工作应按程序推行。各级财政和单位原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各种费用,要转化为职工购热专项补贴,直接向职工发放。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政策、做好宣传。
(二)建筑节能涉及的地域广,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福利供热地域,即集中采暖地区(基本上为目前的严寒及寒冷地区),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约有全国50%建筑面积处于该地区,包括36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改造和每年新增17亿~18亿平方米建筑。建筑节能涉及的人口则约占全国的一半。由于新、旧居住建筑节能效果不同会反映出采暖费用的差异,人民群众必然会十分关心建筑的保温问题,自觉地提高了节能意识。从住户去推动建筑节能是最根本和有效的。
(三)建筑节能所带动的产业面广
与房改一样,建筑节能的政策性更强,带动产业面较广,并能持久、大力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发展。随着福利供热的停止,马上涉及到每一个集中采暖地区居民的利益,从政策上要考虑好政府、单位以及个人的利益关系。由于建筑节能涉及多种设备,必然带动供热采暖及建筑节能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