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明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的日子还有100余天,但随着制定其实施细则的最后期限的临近(今年10月底前),国内包括太阳能、风能等在内的新能源产业,正加紧扩产,以期抢占即将涌现的巨大商机。
9月9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公司120MW(兆瓦)太阳能电池生产线的正式投产,不仅创下国内同类产品生产规模之最,而且跻身世界前十位。而今年以来,中国光伏产业(即由光能转化为电能的产业)近20%的增长速度,也史无前例。无独有偶,风能方面,全国截至今年底的风电装机目标将到120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风电总装机为2000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2%。
“在油价高涨的今天,新能源产业积极扩产,绝非巧合。一旦以‘新能源发电并网价格’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最后敲定,那么,新能源发电产业将因有利可图而获长足发展。”中科院电工所马胜红对记者说。
目前,全球能源市场中,仅规模最小的太阳能每年的市场价值就约70亿美元,大致占1%。而在中国,新能源利用领域的一片空白,使得其潜在市场价值约1000亿元人民币。
寄“厚望”于“实施细则”
其实,今年2月28日,《可再生能源法》已获人大通过,但由于其实施细则未最后制定,这部法律的正式实施日期被定在明年的1月1日。近半年来,国内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相关行业的专家、企业界、法律界人士,已就制定该法的实施细则工作进行了多方调研与讨论。目前,实施细则已基本成形,正待10月的最后审订。
知情人士透露,实施细则中,有关太阳能发电的并网价格,约在4元/千瓦时左右,高出化石能源发电平均并网价格近10倍。而风能发电并网价格可能在0.5元/千瓦时。两价格均保证了两行业的合理利润。
为什么以“并网价格”为核心的实施细则,对于《可再生能源法》及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开发如此举足轻重呢?中国太阳能学会秘书长孟宪淦告诉记者,包括太阳能在内的新能源的真正产业化方向,主要是发电。而如果新能源发出的电力不能合法地、有偿地并网,那么,新能源产业自身将很难实现规模化、可持续的发展。
对于这一点,尚德太阳能电力公司董事总经理施正荣博士也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目前,公司90%的产品出口欧洲和日本,国内市场销售非常有限。原因很简单,太阳能发电不仅成本高,而且国内不能有偿并网,公司的主打产品(太阳能电池)在国内很难打开销路。
国内发电市场的狭小,也相应制约了新能源的产业化发展。目前,中国的太阳能电力企业几乎全部在为欧洲和日本的环保事业“打工”:从人家那里高价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原料),加工制成太阳能电池后,再返销回欧洲、日本。用中国宝贵的能源为他人的环保事业做嫁衣。以德国为例。2001年4月,其《可再生能源法》生效后,德国公司大量从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板,以满足其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的巨大需求。目前,德国以风能、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的产量已占到其全部能源需求量的6.4%,超过了核能5.7%的比例。
风电的状况如出一辙。只不过,由于风电的成本远低于光电,因此,风电并网的困难相对较小。但在《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之前,各地的风电并网也只是局部的、没有法律保障的尝试。
“这一切,将在法律实施后彻底改观。届时,电网公司将被强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价格,收购新能源电力。”中国太阳能学会光伏专委会主任赵玉文对记者说,“事实上,各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都是以政策扶持为先决条件的。只有政策明显倾向于新能源产业,这个产业才能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降低成本,进而走向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