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做节能设计的建筑不准开工
发布时间:200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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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成都市未做节能设计建筑项目将不能开工。在日前召开的成都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传贯彻大会上,成都市建委负责人对新建居住建筑作了特别强调,要求城市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标准。
五城区公共建筑项目及其他区(市)县公共建筑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不得参加国家、省、市的各项奖项的评比,也不能参与本市普通住宅和生态住宅的项目申报。市建委负责人说,该项标准本月起已经开始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应注意通风、墙面隔热、采暖等方面的节能措施。2006年1月1日起,即使通过了施工图审查,但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未做节能设计的新、改、扩建公共建筑项目,必须补充完善节能设计并重新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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