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建设部将于今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请各地做好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最近,建设部组织了全国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调查,重点是2000年以来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后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情况。通过对部分省市调查结果的初步分析,2000年—2004年,总体来说全国各气候区,按节能标准设计的项目为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项目为23.25%。在寒冷和严寒地区,两者值分别为90.08%和30.61%;夏热冬冷地区,两者值分别为19.98%和14.36%;夏热冬暖地区,两者值分别为11.20%和11.20%。
调查结果表明,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建筑比例较低,形势不容乐观。
通知说,当前,中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将近30%,建筑节能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中国能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强调,建设单位要把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作为基本要求。建设项目立项时必须要提出项目建筑节能的指标以及落实措施,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执行。
通知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要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结构性能和机电设备等各个专业,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设计为不合格设计;不得违反建筑节能标准为建设单位搞另一套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通知强调,施工企业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政府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管理职能,特别抓好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备案等环节,确保节能标准和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