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获悉,为规范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现在开始,我省将对粮食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粮食卫生状况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据了解,近年来,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过程中霉变生虫、腐败变质、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将“陈化粮”作为食用粮加工销售,不仅造成粮食的极大浪费,也对消费者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把粮食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卫生准入关;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和程序,对达不到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单位,坚决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换发卫生许可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尽快制定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并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单位集中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要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逐一审核登记建档。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单位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内外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卫生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执行粮食卫生标准情况。对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但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达不到标准、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依据《食品卫生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陈化粮”作为食用粮、加工销售霉变粮、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center]文章来源:物流网[/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