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国家标准对物流企业进行了全新定义、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列出了16到18项不同指标,明确了现阶段物流企业的基本范围和类型,以及不同类型和档次物流企业需要达到的规模和水平。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表示,此标准制定了评估物流企业综合能力的指标,具有较强可操作性,有利于规范物流市场,今后将作为我国对物流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新标准抬高了物流企业的准入门槛,以往那种靠数辆敞篷车运输家具的“搬家公司”类型的企业再也不能随便命名为“物流企业”。根据该标准,以后的物流企业必须至少从事运输(含运输代理、货物快递)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要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该标准还将物流企业规定分为3类5级,即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服务型,根据这三种物流企业不同的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6个方面,评估为5个等级。从5A到1A依次降低,最高的5A级的物流企业标准最为严格,如业务辐射面必须达到全球范围、管理人员80%以上必须有物流师资格认证等,又如仓储物流企业5A标准的面积要求必须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等。
另外,《物流标准体系表》和《全国物流标准2005-2010年发展规划》,目前正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等部门会签,上述条例出台后将解决不同行业的地方标准之间的不协调问题,完善物流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