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检验检疫局退运处理了一批货值27.5万美元的不合格进口旧医疗器械,并发现货物中夹带了未经报检的医疗器具,如旧瓶、旧脂肪器、移液管等。该批医疗器械是由广州某医疗公司进口的,包括电泳仪、二氧化碳培养箱、常温冷柜等共67件,属“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项目。
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其中存在多种违规现象:一是进口公司虽能出具《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书》等有关单证,但实际进口货物,大多数仪器设备的品名、产地、型号规格及制造日期与备案书的内容不符;二是所有设备的电源制式不符合中国电网电源制式;三是货物中夹带了未经报检的医疗器具,如旧瓶、旧脂肪器、移液管等;四是该批仪器设备是用于研究和培养人体肌细胞的,应属医疗器械,但却按普通的工业器械申报。
据介绍,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200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对利用瞒报、以旧充新等不法手段进口旧医疗器械的行为,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