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去岁末、终于新年初的由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共同组织的2005年“电煤订货会”在秦皇岛市草草收场。
既然是个订货会,理当在大大方方的氛围下进行。然而,整整举行了一周的这个订货会从29日开幕起,就被举办方置于一个“封闭”的环境下“低调”举行,不消说绝大多数专程前往采访的记者不准入场,就是赴会的大批客户也被严格限定进场名额。至于订货会究竟订出了多少“货”,主办方更是“沉默寡言”。大概是交易量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吧?
主办方忌讳什么呢?显而易见,忌讳这个既不像市场自由交易,又不同于计划分配的“订货会”再度成为舆论指斥的焦点;忌讳这个不伦不类的“订货会”因展示不出能摆上台面的“交易成果”而再度成为舆论嘲笑的话把柄。
忌讳是完全可能成立的。2002年、2003年直至2004年的同类“订货会”,一届不如一届,作为举办方的政府部门面临舆论拷问的压力一年甚似一年,2005年度的“订货会”又何以避免再蹈覆辙?
舆论为何不留情面地拷问主办方?答案也简单,皆因煤价已放开多年,“煤市”已初步形成,电价却依然实施“官价”。煤属于一次能源,电乃二次能源,照理说,作为商品电原料的商品煤价格涨了,电价亦跟着上涨就是,何至于“煤电矛盾”越闹越凶?也即,既然煤价可以随行就市,电价为何不能亦步亦趋?
答案是简单、明确和易懂的。既然如此,政府部门当然也知道解决“煤电矛盾”的治本之策该从何处发力。问题是,多年计划加垄断形成的旧有的电力体制、结构以及“电力利益集团”强大的既得利益诉求,“捆死”了政府部门实施有效宏观调控的手脚,“遮蔽”了政府部门推进“电改”的视野。当前的现状是,政府部门有力无处使,甚至有力不敢使(于推进“电改”)。
此说何谓?道理同样浅白。由于垄断,发电企业的成本构成是笔“糊涂帐”,在信息不对称(本身又系垄断造成之必然结果)的情况下,政府若轻率开放电价,允许电价随行就市,势必出现电价失控,导致电价非理性波动“危”及整个社会。而且,还是因为垄断,升上去的电价很难随着煤价下跌而同步下跌,至少会“慢”上一拍。这个判断不但逻辑上完全成立,而且可以从油价的“涨落风波”中得到先期印证(皆因石油供给同样也是一个“垄断利益体”)。
经“电力利益集团”与有关部门长达4年的“博弈”,发改委近日终于作出“让步”,承诺于近期正式推出总浮动幅度不突破8%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也就是说,煤价若继续涨,也适当允许电价向上浮动。那么,这个“让步”能否看作是有关部门下决心推进“电市”形成的一个改革举措呢?我认为依然不能,而只是“缓释”“电力利益集团”主张调高电价“强大压力”的无奈之举和权宜之策。
说得更直率些,这纯属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痛苦妥协”——向垄断利益“妥协”。因为,电价要随行就市,前提是首先打破电力垄断。否则的话,电价开放就缺少最基本的“市场基础”,必出现“一放就乱”的局面。这不光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又是最一般的市场常识。这个“常识”不光缘自于人们的知识判断和经验判断,还缘自于价格形成的基本理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形成下述共识:
其一,此届“电煤订货会”依然是个失败的订货会,到明年这个时候,同类的订货会很有可能还得继续开;
其二,“煤电价格联运机制”的运作虽在短期内可适当缓和势不两立的“煤电矛盾”,但从中长期看,若继续维持电力垄断体制不变而允许电价“上浮”(事实上,一旦电价开禁,再想“刹车”几乎不可能),最终必继续增加“电改”的难度和综合成本;
其三,“煤市”仍将继续发育壮大,它客观上有利于增大“电改”的压力;
其四,媒体对“煤电矛盾”的揭露和剖析,社会各界对电力垄断(主要在发电和供电两个环节)的抨击,不可能因为人为的“封闭”和“低调”而有所放弃;
其五,基于以往改制的经验,哪个行业内的“计划矛盾”越尖锐时,就越是下决心推行改制的大好时机。为此,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而不仅仅是隔靴搔痒式的“改良”,有关部门当快下决心。